“人身损害”,这么大几个字看不到?
【 在 asky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撞了四轮真是算丢大羊了? (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Mar 23 11:17:49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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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交警,下面这个说法是真实存在的,还是AI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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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不是“是否故意”,而是“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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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回应争议?:2025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指出:
: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一方人身损害,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电动自行车一方存在过错,并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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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意味着:?如果非机动车存在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过错行为,并导致机动车一方受伤或重大损失,法院可判决非机动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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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基础是《民法典》第1165条的?过错责任原则?:谁有过错,谁赔偿,不因身份(机动车/非机动车)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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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是的,赔偿必须有法律依据,法律没说的,那就是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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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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