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去丑国,开车。
路口无红绿灯,有行人在路边等着,我看见了他;他在看我。
我看他腿没有迈步下行人区,就没有减速,过去了。
很快就被条子按住了,我开始不知道什么事情。条子说,看见我没有避让行人,我回忆起来,真有这么回事。求情,说不懂,也预判行人没有下脚到行车道,所以没有减速。
警察说,0容忍。开了罚单。
后来听人说,法院(好像是的)可以减免。
就跑法院,当然不是见法官,是一个我也不记得的工作人员,我说我第一次,能否少一点,他说少50.我说我……,他查了一下具体罚款原因,说不能减了。自己交钱吧。不想交钱就起诉去。
当然懒得去起诉,跑一套少50美元,也算达到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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