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发生的一幕,最右侧车道行驶的汽车差点碰上绕行出租车的自行车,出租车出门口横停在非机动车道寻机进入机动车道,如果发生碰撞,汽车,自行车,出租车的责任该怎么划分
这里汽车、自行车、出租车都有不安全行为:汽车在最右侧车道速度较快,预见危险前的速度在60以上,三车相会时减速到45左右;自行车绕行前没注意后方机动车道情况;出租车将非机动车道完全堵住,迫使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
侥幸的是自行车小角度绕行只是占用最右侧车道一点,汽车在最右侧车道内向左躲了一点。
另外一种可能:如果汽车为躲避自行车与正常行驶的货车碰撞,责任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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