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法盲吗。 有保险就活该当冤大头?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七旬夫妇开“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获赔36万元登上热搜。
: 事发时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两车猛烈相撞,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两车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分别被评定为九级、十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420天;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240天。
: 经过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交管部门据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1/2),李小姐承担次要责任(1/3),黄大爷承担次要责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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