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申请了事故复核,要把逃逸行为按一般程序而非简易程序,并告知了当时处理的民J,民J表示你可以复核但基本改变不了了结果,说因为并给你家孩子造成重大伤害。支队说30内给复核结果,也说这30天内可以撤销。第二天逃逸对方给我打电话问我复核的事,说民J告诉她了,我说我已经带孩子去了积水潭医院,大夫给开了X光和核磁检查,在孩子伤情检查出来之前不同意简单程序的处理方式。
对方表示愿意支付检查费用,并提出要陪同去医院做检查和当面道歉,我同意了,说医院费用等以后一并结算了再给。可以先把修车的2K+费用支付了,对方表示过高,说她一个雅迪电动车都才3,4千,你一个山地自行车维修太贵了,说交通队当时也说修车最多一千把块不能再多了。,说我那是刚给孩子买的美丽达新车也好几千,按车行的说法撞损严重不如直接换新的,说禧玛诺、拔盘和花鼓车圈啥的都只能换不能修,连车架都变形了,我是坚持修不换,不然别人还说我讹诈,这不,,现在边两千多的修车钱都不愿意给,更不用说货拉拉的拉车费,我们去医院的交通费,误工费、孩子上学的打车费等等。目前情况这是这样,估计就算去交通队也不支持赔偿这实际花出去的钱,更不用说额外赔偿了。但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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