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 150 kg 总质量下,35 km/h 的撞击不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其物理破坏力足以致残甚至致死。对于老年人或儿童,这种能量级别的撞击死亡率极高。
加上约 70 kg 骑手的体重后,碰撞系统的总质量接近 150 kg(80 kg 车 + 70 kg 人),这将导致动量和冲击能量几乎翻倍。在同样的时速 35 km/h(约 9.7 m/s)下,碰撞的破坏力大幅提升
总动量:1458kg * m/s
相当于一头小型成年野猪(约 100 kg)以 50 km/h 的速度产生的冲击量级
动能:7089J
相当于一个 70 kg 的成年人从 10 米高空(约 3 层楼)坠落触地时的能量
研究表明,在 30–40 km/h 速度段,电动车撞击行人的重伤风险不再像自行车,而更接近摩托车事故。行人遭遇此类撞击时,重伤(ISS评分>15)风险显著增加,不仅限于骨折,更涉及内脏破裂和颅脑损伤。更大的动量意味着撞击后,行人被“弹飞”的距离更远、速度更快。行人落地时头部撞击地面的能量(二次伤害)往往比第一次撞车更致命
由于动量巨大,碰撞瞬间车辆不易减速,车把手、车轮等硬物更容易深度挤压行人的胸腹部,造成肋骨多发性骨折、血气胸或脾脏破裂等危及生命的躯干伤害
【 在 keler 的大作中提到: 】
有报道说“公安部数据显示,25km/h碰撞行人的死亡率不足5%,多为轻微擦伤;但车速超35km/h,死亡率会飙升至45%。”
有其它数据的来讲讲
--
FROM 220.1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