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是明确的,但是本案是否造成伤害多大的伤害是问题。
皮外伤够不上“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需重伤或死亡)。
法律意义上轻微伤、轻伤、重伤,都是有法定标准的,不是你想评上就能上。
交警对这个事情能做的,大概就是罚她1000。
剩下的对方也就赔你个医院的医药费,而且需要你有单据,实报实销。
【 在 iambig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定责时就要赔偿,这就是说私了的意思吗?
: 我没想过要她多少钱,是不想助长这种恶劣之风啊。
: 按我的理解一般出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给开定责书,然后双方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开始协商赔偿数额的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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