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责时就要赔偿,这就是说私了的意思吗?
我没想过要她多少钱,是不想助长这种恶劣之风啊。
按我的理解一般出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给开定责书,然后双方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开始协商赔偿数额的吗?
当然,现在对方可能真的会把给她定的逃逸罪名是我不通融造成的,以后可能在赔偿医药费和修车费时故意拖着你,恶心你。
这除了去常法y还有啥别的招吗
【 在 yudeguang7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方有个逃逸的嫌疑,调节时,你可以提点条件,要点赔偿,可是你只要了个事故认定书,亏了!后续对方不赔偿你就只能找法院了,叔叔不再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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