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急问这是谁的责任【补充行车记录仪】
我可没说过我的层次比你高。
这种话都能说的出口的人,而且一问,敢情就是因为打过两回官司。
看来我得承认自己的经历太浅,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遇见这么大口气的人。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那自己经历来说事儿,是不是横向比较?我可没有啊,是你先这样的。套用你的说法,一个驾龄长经历多的人一定比别人更都法律么?你要证明你自己好笑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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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总结一下,
我的观点:变道事故,一般是变道车全责。
你的观点:变道事故,不一定是变道车全责。
总结的对吗?
这个事情,估计帝都交警也纠结。
一方面不能绝对化,另一方面普法要简单易懂。
变道全责!
这是他们最终选择的宣传口号,环路上到处可见。
为何如此选择?
我想就是因为考虑到多数人的认知和理解水平。
最后,还是那句正确的废话,真要打官司,那就必须扣条文。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保持和没有保持就是全责,并不是一回事。因没有保持导致的事故。你把这句话多读几遍。或者想一下,并线时没有保持100米(已经客观测量认定),之后后十分钟再撞情况。这是不是也是前车全责?
: 而且,你也承认,具体需要保持多少,这个标准由交警主观掌握。
: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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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angkung FROM 61.148.243.*
FROM 61.148.243.*
你拿驾龄长经历多说事儿,我就拿经历的质量说事儿。你要证明我可笑,首先就是证明你自己可笑。我说的是:亲身经历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更好的普法教育,相对开车久。你提开车久的能说明什么,想说明什么,我提经历诉讼和复议,也一样。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可没说过我的层次比你高。
: 这种话都能说的出口的人,而且一问,敢情就是因为打过两回官司。
: 看来我得承认自己的经历太浅,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遇见这么大口气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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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你可以说自己的诉讼经历比我多,但是说“不是一个层次的”这种话是怎么想的?
我相信这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确实有的人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层次高。但是这么直白的说出来的,而且理由仅仅是多打过两个官司,这种人确实不多。
你让我增长了阅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拿驾龄长经历多说事儿,我就拿经历的质量说事儿。你要证明我可笑,首先就是证明你自己可笑。我说的是:亲身经历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更好的普法教育,相对开车久。你提开车久的能说明什么,想说明什么,我提经历诉讼和复议,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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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没有变道,发生碰撞,一般算追尾,后车全责。
变道全责,
追尾全责。
帝都交警只能这么教育大家。
特殊场景,三言两语说不清的。
大家灌水这么多,有几个完全明白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存在并线情形的碰撞都时有发生,为什么并入足够远就一定不会发生?你这说法不符事实,不合逻辑。
: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安全距离没有明确标准。警察说了算。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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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angkung FROM 61.148.243.*
FROM 61.148.243.*
我的问题很明确,正面回答的话就是有和没有,有的话就贴出来,一句“早就有人贴过了”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当然怎么解释都可以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交规条文早有人贴过,不存在不懂交法问题,而只是理解问题。我从来没有转进,都是正面回答问题。请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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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1.4.*
交警都纠结的事儿,我反对有人打包票。变道全责口号毫无问题,意思是:因变道导致的事故变道全责。任何正常认知水平的人都不会理解为有变道行为的车一定全责。
真要打官司的事情我遇到过,需要证明的关键不是有什么行为,而是证明该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即便你证明了交法中规定的不得影响中的影响发生了,还要证明该影响必然导致事故。交警判定则不需要,这就是为什么,交通纠纷判例中,无责相对很少。比如,关于涉及违章停车事故的问题,我曾查了大量案例,很难找到正常行驶车辆无责的判例,当然违停车辆无责的更少。而交警裁定,几乎都是动车全责。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结一下,
: 我的观点:变道事故,一般是变道车全责。
: 你的观点:变道事故,不一定是变道车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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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7.128.4.*
FROM 117.128.4.*
交通事故,给自认为的无责方扣个大帽子,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判个次责。
是常见的和稀泥做法呢。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扣上才能是口袋罪。扣上才是你这说法成立的前提。法官警察曾花很多时间才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这个道理是:他人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我充分证明我没有违章,对方存在违章(交警也认定有违章行为),但我依然不能免责。这个是为什么?因为法律要看导致事故的因素。当然我凭借这个,避免了全责,因为法官,交警均认可,违章虽然不是导致事故的必然因素和主要因素,但要说一点影响没有是不可能的。
: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真要打官司,那就是扣条文,上口袋罪啊。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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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8.243.*
我说的是经历不是一个层次。开车跟涉及诉讼复议这两种经历。根本没有具体指谁,也不是比较对象主体。完全是比较经历本身。你基于曲解的行为我很遗憾。同时请你自重,不要无端揣测别人内心想法,再以此为依据攻击力。这样毫无素质。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以说自己的诉讼经历比我多,但是说“不是一个层次的”这种话是怎么想的?
: 我相信这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确实有的人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层次高。但是这么直白的说出来的,而且理由仅仅是多打过两个官司,这种人确实不多。
: 你让我增长了阅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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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什么叫变道什么叫没有变道?你这说法根本经不起推敲。一个车不可能一直不变道。变道和不不变道是指事故的影响因素而言,而不是别的。没有变道,意思是说碰撞因素中没有变道。这个说法或者说原则,如果正确理解毫无问题。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变道,发生碰撞,一般算追尾,后车全责。
: 变道全责,
: 追尾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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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