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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开启于:Mon Feb 18 22:47:21 2013 类别:复选
⊙ 主题:您认为对吉林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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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延边长白虎[微博]足球俱乐部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及其原官员高珲、金光洙为谋取不正当比赛
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
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2013 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3 分,罚款人民币50 万元;
二、收回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2003 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 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
三、终身禁止高珲、金光洙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选项如下】
(A) 罚款
(B) 罚1-6分
(C) 罚7-12分
(D) 罚13分以上
(E) 降入乙级
(F) 禁止注册
(G) 其他(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