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文学
大家还记得把我甩了的那个我的初恋吗?我大一时,他在自己的学校创建了文学创作社,成为了他们学校校报的的主编。那时他曾经给我写过信,要求我给他们学校的校报投稿,不只是因为对他的厌恶还是其他的,总之,从此以后我对校报充满了不屑。从来不往校报投稿,也从来不看校报,每每发下来一份校报我就垫桌子。
大二的时候,那个家伙又告诉我他当上了学校的团委副书记(应该是学校历年来唯一的一个学生担任),他还说,他又创建了登山队,还成功组织了中国大学生徒步边疆行活动。而且一向被我看不起的那个文学创作社也出了自己的书,并且成了他们学校的传统保留社团,有了自己的刊物。
到了此时我才明白,原来我和别人的差距竟是如此之大,我每天做的都是自己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和大家在一起做事情的经历。我是个人的,不是集体的。我就尝试着和同学们多在一起活动,但是我发现我想的事情和同学的已经完全脱离了,换句话讲就是我更加的社会化、更加的独立。不知道这对于我来说究竟是财富还是损失。
我写的东西开始怪异,经常幻想到自己是个某某人,做着某某事情。混沌了大概两个月,猛然的醒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如果喜欢做个独立的人而不善于与人交往,那就做自己,不必羡慕别人的生活。开始对自己的写作产生了怀疑,索性烧了个精光,对自己说: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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