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协商解除
没备案的解除合同,先按2N谈,N+1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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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如果年纪轻需要尽快找下一份工作的就是N+1多。如果都40多了,基本再就业可能性不大的,肯定以2N谈。
【 在 Nay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长也没法保障0gap时长啊,所以还是合理合规情况下谈呗。市场行情我观察9成9是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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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40多换工作容易不代表别人容易,你看看现在就业环境都什么样了。
跟上家耗有什么不划算的,最后走仲裁肯定2N到手。
你跟这忽悠啥呢。
【 在 Na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两次换工作都是在40+,gap几个月没啥,自己交社保挺简单的,跟上家耗感觉挺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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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耗不耗的事儿。
你看看你之前的回复都是说的啥,说基本都是N或者N+1,意思就是公司给你个N或者N+1就麻利走吧。
凭啥不争取2N,劳动法都支持的怎么变成耗了。
【 在 Nay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人都有自己的问题,没人说容易啊。但跟上家耗是比较差的选择,不明智。除非你断定自己肯定没出路了,那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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