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力的作用方向”的误解
原文错误观点:“...作用的方向是2个物体之间连线上所有的点,也就是说这个相互吸引的力的方向都是指向这些点的...”
这也是一个概念错误。
正确解释:力是一个矢量,它作用于物体上,而不是作用于空间中的点。
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其方向是沿着它们质心的连线。
物体 A 受到的引力,方向是指向物体 B 的质心。
物体 B 受到的引力,方向是指向物体 A 的质心。
力是作用在 A 和 B 这两个物体上的,而不是作用在它们之间的空间路径或“点”上。
3. 对点电荷例子的错误分析
原文错误观点:“2个点电荷之间的相互吸引会产生反作用力吗?二者的关系不过就是:你吸引我,我吸引你罢了,不是什么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
这个例子恰恰弄反了。
正确解释:“你吸引我,我吸引你”这句话,正是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关系的完美描述。
正电荷 Q1 对负电荷 Q2 的吸引力 F12(作用力)。
负电荷 Q2 对正电荷 Q1 的吸引力 F21(反作用力)。
根据库仑定律和牛顿第三定律,F12 和 F21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是标准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对。它们都是静电力。
【 在 md2006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中物理课本上是应用牛3来推导万有引力定律的,这样做并不合适,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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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说的是:相互作用的2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于同一条直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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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力是2个物体之间相互吸引的力,作用的方向是2个物体之间连线上所有的点,也就是说这个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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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V24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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