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不想签就别签,自己等老罗有钱了去要求回购,老罗不同意回购直接起诉执行就行了。在这里瞎比比啥。
什么叫老罗忽悠他别人都签了,从事后其他投资人没有出声来看,确实应该都签了,至少很大一部分都签了。人家说都签了,就剩你了,意思也不是说逼你签,而是说,大家可能都觉得这个方式更为有利。
还有所谓几百万换几十亿,都是偷换概念的。 几十亿是99%概率无法执行的欠款,几百万是1%概率可能上涨到几十亿的投资,两个大概率最后都是一毛不值的,但前者已经归零了是既定事实,后者如果成功前者也能执行,但投资人可以多一个成功的投资案例,明显是有利于投资人的。
反正各位要是创业者,以后绕着郑刚走吧,有点意见就上微博上撕的,都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还是完全占了便宜还要骂的主。
【 在 stmiles 的大作中提到: 】
: 矛盾主要出在新公司的股权价值,和回购权的价值差别几百倍。。
: 当然可以不签。
: 但是老罗在忽悠说其他人都签了,就剩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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