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在理
【 在 lilei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上一个项目的回购条款,你这么理解没毛病。老罗也没说不认可回购协议,失败了也是难免的,现在老罗没钱,将来老罗有钱了,投资人申请回购,老罗也得给,不给打官司都能执行下来。
: 说白了,老罗二次创业是好事,失败了也还是一样没钱没有什么变化,万一成功了,要么找老罗回购套现拿钱,要么通过新公司股权套现收益。
: 问题是这一定得是个二选一的问题,老罗给了上一个项目老投资人新的选项,要么拿新公司股权赌一把,要么就继续拿着回购协议等我有钱来找我回购。 我认为老罗这个操作很合理呀。你要么等着回购,要么参与新公司的股权,而且还是白给的。 总不能你保留回购权利,然后白拿新公司股份,那老罗为毛要给你新公司股份?如果你要想都要,完全可以拿钱来买新公司股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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