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不等于遗弃,没有送死一说。
履行送养义务即可,老友记里菲比代孕过,钱乐和莫妮卡就要收养一个娃娃,送养双方都是是受到尊重的,送养者甚至还可以挑选候选者,那还是上个世纪的美国~
美帝娃的送养当然遵循美帝的法律,还有美帝的公序良俗,用中国的公序良俗决定美帝娃的未来,是不是不对劲?
【 在 maple0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能一样吗,孩子刚出生没自理能力,不养就等于让他死
: 在哪个国家,遗弃孩子都是重罪
: 送孩子这事在美国如何处理,文化环境如何,我不是很清楚,但在中国肯定是被深恶痛绝,所有zs死的不冤,毕竟你要在中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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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ixiao135 FROM 60.25.11.*
FROM 6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