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可追责,判决之前没有罪人。哪轮到电视台拿法说事?真的依法办事,电视台就该去起诉解除合约,追究艺人行为导致舆论风波的违约责任,让法院来表态,看看法院支持不支持?真的站理就不要单方面解约,把诉讼成本推给艺人。艺人行为违法合法还说不清,套个无视法律的帽子真的好吗?
社会对人工代孕,借腹生子这事还没弄明白的。公众认知还不足,哪里来的公德?
私德怎么就有亏了,堕胎有亏还是送养有亏?法律只处罚实行犯,这电视台才是无视法律,要判处思想犯的无期徒刑,还要剥夺人家权利终身呢。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声明:北京广播电视台已经解除和演员郑爽的一切合作,且不会再播出任何有关郑爽的作品。我台坚决抵制无视法律、私德有亏、违背社会公德的失格艺人。北京广播电视台将一如既往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节目,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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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ixiao135 FROM 6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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