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美国是,就在中国是。否则在全世界各国结一次婚,就可以合法拥有100多个配偶还不犯法了?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美国是夫妻 在中国馆国内还是前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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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uke FROM 4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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