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罗胖这回终于包不住了
高利贷是法律不支持的
而且风险投资整体收益也就二三十
基本达不到三十六的高利贷标准
回购本身利息更少了
没有回购约束,投资人才会为所欲为,制造大量骗子
为了梦想窒息以后跑路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购从法律意义上,把投资变成高利贷。不管双方的筹码如何,在我看来就是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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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二三流的投资者和二三流的创业者呀
你老罗能拉到高盛或者孙正义来投吗?
你的应该
类比给人说”你们应该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而不是为鸡毛蒜皮小利争吵”
和现实脱节
街边小店做不到五百强的标准就不过下去了?
知道不会遵守也是有意义的,免得你拿到钱为了梦想窒息去了
不是自己的钱就乱整
这才是现实
你真有领先的技术或者先发优势项目放上去做砝码,投资者基本上就不会要求这种条款
光靠空口白话值几个钱呀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购从法律意义上,把投资变成高利贷。不管双方的筹码如何,在我看来就是抢钱。
: 创业者知道自己不会遵守。VC 也知道创业者不会遵守。签这样的合同简直是把投资变成儿戏。
: VC 应该去想办法了解行业,研究项目,提高投资成功率。靠着回购一个条款威胁老罗。这个 VC 未免太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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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目有什么意义
你老罗又不是这种单项目
成了也赚不了多少
亏了当然要求你回购
就是回购也收不回多少钱呀
另外投资是按期望(各种情况包括失败概率乘以各种情况收益之和)来考虑的
不知道是否会成功的情况下
期望就是按二三十来算的
当然有新技术明星项目收益数学期望明显高的,那是反过来投资者要靠各种优势去抢项目
反过来你的期望收益低,那当然才会有回购这种东西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针对单个项目而言,风险投资的收益率可不止 30%,还有回购条款兜底。针对老罗而言,这种条款就是明着抢老罗的钱啊。VC 在其它地方亏了,找老罗补回来?法理上说得过去,但人情上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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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三本院校是对大学行业的侮辱吗?
当然大家都喜欢拿哈佛mit清北来代表大学
各种高层次科研,各种高大上
但是现实是二本三本数量众多
运行逻辑也大量不一样
你不能说考不上清北你就不要读大学
或者给三本学校说招不到六百分考生就不要办了吧?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觉得老罗这种创业明显不靠谱可以不投啊。为什么要把投资变成法律上的借款呢。
: 借款借款借款,重点强调三遍。
: 当回购条款被写上,被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开始,我觉得这个投资就变了味。不再是投资,而是借款。这是对 VC 这个行业的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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