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罗胖这回终于包不住了
回购条款就是很不合理,投资本来就有风险,投资人也要自己承担自己的风险,什么都往创业者身上转嫁就是耍流氓。
【 在 muld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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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条款,是投资协议的一部分。如果不接受这个回购条款,那创业者就不要签这个投资协议,不要拿这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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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拿了投资,签了回购条款,回头钱亏光了,然后回购条款不认账了,或者把回购义务打1折处理,1亿回购债务,想给几百万就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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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老罗跟他硬钢回购条款的,让这家在投融圈丑了名声算了。
【 在 navyya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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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投资协议都有个人无限责任的条款,有回购条款,触发回购的时候可以要求责任人按约定价格回购。
: 但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真搞翻,所以郑刚会说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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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要回购的闹到法院也不会真的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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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这个条款不合理。
创业者都是被迫无奈,不是你想的想不签可以不签。
【 在 changlin @ [TVSho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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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理可以不签,签了就要认可这个条款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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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的风险在于即使创始人签了回购条款,创业失败了,创始人没钱,投资人发起回购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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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一定合理,否则这个世界就不用创新改进了。
法治的进步就是完善自由的环境。老美的投融资市场就没天朝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 在 changlin @ [TVSho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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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即合理,这也是双向选择,很多创业者也可以选择不签回购协议的VC,核心看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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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nkzz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说这个条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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