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劣迹艺人的条款太不对等了
其中有一条,不履行合同算劣迹艺人
然后说是,如果打解约官司
官司结果是艺人不当,解约失败+封杀
官司结果是公司不当,解约成功,公司毫无惩罚
#发自zSMTH@M2011K2C
--
FROM 180.102.207.*
按照目前的条款是这样
太不对等了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 金晨就跟唐人打官司 还输了 如果根据这条她这种情况现在发生就要被封杀了?
#发自zSMTH@M2011K2C
--
FROM 180.102.207.*
带节奏最厉害的是营销号,经纪公司花钱的
【 在 bjxssh 的大作中提到: 】
:
: 艺人影响力太大已经有影响社会言论的可能,必须让他所在的公司对他严加约束才行。
: 国家没法直接管到个人,至于对于艺人是否公平没那么重要。本来艺人就是渣人比较多,给点颜色就能上天。
:
: 【 在 Laupicono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zSMTH@M2011K2C
--
FROM 180.1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