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命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当中分大顶……既这样着,再起个番名,叫作‘耶律雄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 ……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
作者持的态度是讥清悼明还不明显?以上得文字是包衣奴才能写出来?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者持的态度是讥清悼明。
: 看不起胡适,理解蔡元培。
: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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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apejasmines FROM 210.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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