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你的帖子,欣赏你的思路。也佩服你的严谨。
但是我们都是明白人,如果不持立场、或者立场中立的话。
我认为是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据“
我们看惯了有关部门这样形式的辟谣:某某某没有在 xxx 年 xx 月向xx 行贿 10 万元整。
(实际上是行贿了 11 万元)
或者: 我们没有查到/掌握 xxx 在何时何地做了何事的客观证据
我欣赏外交辞令。
但是论坛不至于这么做。
我觉得一个消息的来源,以官方为准,算是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
这是我历来的观点,跟你这个帖子无关。
我算是不吃立场的人。但是我能揣摩到你的立场。
【 在 milkgrandm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觉得这样一个消息来源是否应该以官方消息为准呢?
: 文中也提到了有关部门,那是否向这些相关的当事人求证是比较明确的却准方式。
: 我更愿意听了以后自己去调查看看。后续我将急需这一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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