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门办案人的,或者说,办案人就是执敲朴的官,不进行事先“两造”调查,就从一顿打的口供来判罪。历史上好象除了武松,都怕打而招
但先秦封建时代并非如此,《论语》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心服口服止讼。孔子曾批评子路“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欤?”偏听不明,要“两造”才能让人服,止讼。古代司法制度《水浒》最有代表性,中国人靠哼线装书做官,都是书呆子,除了三皇五帝什么也不懂,但要拿钱,所判大多胡芦案,衙门虽然八字开,层层使钱,无钱的一般都输
【 在 zipp 的大作中提到: 】
: 冤枉的和有/无罪推论无关,与办案人有关
--
修改:chunzai FROM 117.143.144.*
FROM 117.14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