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商品确实挺方便,比如买衣服,都是一次性买十多件,不喜欢的就无理由退货了。
有的商品确实开封了就影响销售了,比如买瓶老干妈尝了一口偏咸就退不行吧?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确实有误导性,拆封后,按现在的规则,就由你寄回商家鉴定是否有质量问题了。这个问题一是你不能相信商家的客观性,另外寄回个大件的运费也不菲,就算你退货成功这个运费谁承担也得看清楚。
: 可以要求商家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里,显著标明拆封不退。要不就不要吹什么七天无理由退货。7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东西寄到了,不拆封就不想要了的人。这规则本身有点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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