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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dmamax (没有昵称),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请教一个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Dec 8 23:43:20 2025), 站内
我司日常每年3月份发上一年的奖金。今年3月份发完后,公司在个税申报上以“所得项目小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了
因为我要离职,和公司谈好了今年的奖金在12月份发放。财务说要和12月份的工资合并以“正常工资薪金”申报。
我和财务说,让她分开,其中奖金那部分还是以“所得项目小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因为这是25年第一次发奖金
我的要求合理吗?
还是说个税app里,在一个日历年内只能申报一次“所得项目小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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