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跟开发商的收房矛盾
收房不是以拿钥匙作为依据的,而是你的签字。如果你还没签字,那就是没有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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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0.9.*
你把司法解释贴一下,正常收房,需要交付,也就是要有“交”的动作和证明。
你自己把钥匙拿走,这个流程就是缺失的。
不过你可以起诉,让法院判决交付,法院判决可以作为“交付”动作的替代证明
【 在 pkuhm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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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0.9.*
你先去看看什么叫“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吧
你把这个解释找出来,就明白了
转移占有,首先是转移,然后是占有
转移是指开发商交房、占有是指购房人接收
你光占有,没有转移,这个流程就没有走完,顺序也错了
【 在 pkuhmk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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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0.9.*
所以,如果你想强行收房,最好是法院起诉,判决对房屋的控制权“转移”
这样你的“占有”就合法了
【 在 pkuhmk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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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ehug FROM 58.30.9.*
FROM 58.30.9.*
你觉得算,也要看法庭认不认。
不过这个事情,我觉得没必要较这个真,除非你是律师出身
如果你坚持自办产权,去法庭一告一个准,肯定能判赢
不过自办产权,也需要开发商配合,
虽然手续简单,但有卡点,
不知道代办产权多少,一般700-1500?
不差这点钱,对于普通人,也就认了
这个就跟买车必须在4s买保险一样
或者就跟去美国餐馆吃饭必须给小费一样
你可以认为就是一个附加收费项
【 在 pkuhmk 的大作中提到: 】
: 《入住通知书》通知交房,不是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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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