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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清华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
cat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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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0 1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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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那你干脆别记录就行了,处罚完了之间了事
核心矛盾是所谓的“用人单位随意拔高用人标准”,用人单位是谁?如何界定“随意”,随意拔高了怎么处理?这些才是法治社会该做的事情。
【 在 shuiyoul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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