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应该没区分好项目和课题。不过限项不是硬伤,一个人可以同时承担2项基金委项目和2项科技部项目,另外还有创新群体、原创探索、重大计划等单独限项或申请时不限项的项目。对大佬来说,这个经费额度并不算高。如果像蒲院士这种,支配一百亿的项目都不是问题
【 在 naj051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的吧?我感觉是编的。编的人不知道“限项”这个概念,即使是大佬实验室,也得很多是小老板的名字。
: 另外如果大牛,拿的应该是项目层面,一般是“项目负责人”而非“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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