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你的本来描述:感觉你有些“无理搅三分”,用了就不要再找理由。
看来你对其他人的回复,大体了解了一下过程。
个人感觉这个事情对你来讲,应该分两间事情来做:
1. 燃气公司在旧表有故障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疏于管理,应负担一定责任,应该减免部分费用。你作为房主,应该与燃气公司协商好,尽快补齐费用。至于你提到的由表厂家负责不合理,你无权追责燃气表厂家。这个追责是燃气公司的时期。
2. 你和租户之间的账务问题:是你和租户协商解决的事情,和燃气公司无关。
【 在 hu1969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里老破小,天然气一直能正常使用,原天然气卡找不到了,前几天换了新天然气表,然后去营业厅办新卡,经查询,天然气公司说我这几年欠费965元,要补办新卡购气,必须缴清欠费。我没有同意,理由如下:
: 1、欠费是原天然气表故障引起的,天然气表生产厂家应负主要责任。
: 2、旧表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燃气公司疏于管理,未进行相关检查,应负次要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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