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最高法有判决规定,不违反法律,不属于跳单,业主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绿中介带看原房主的报价高,根本没谈成的可能
每个人都要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中介合法其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带看并不意味着要选择成交也在这家,对吗?
【 在 Kaithu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位阿姨您好,我无意与您发展任何长期或短期关系,甚至连丝毫接触您的意愿都没有。所以,我的职业或智力在此与您无任何关系,请把精力聚焦在帖子本身以及讨论过程本身的是非曲直上,谢谢。
: 虽然我的职业是什么并不重要,但就您试图把中介这个职业安在我身上并企图以此表达贬义来看,我仍然需要强调一下我的观点,我认为任何合法注册、守法经营的中介公司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与市场主体,任何诚信守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中介员工,都是值得被尊重与赞赏的劳动者。
: 而劳动者只有收入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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