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提个不需要业委会、也不需要每个小区都有单独物业公司的方案
物业是盈利的,很多报道小区自制了能分红。现实中物业赶不走,如果真赔钱,早走了
物业是公共服务,这一点不适合纯商业公司。物业现在让人反感,一是定位服务业主但不服务,把小区的公共收益变成自己的,基础服务都没有了,比如保洁应付事,绿化不浇水,业主付出物业费,得不到服务。二是如果让物业走,各种障碍,赶不走,财务不公开。你可以说理论上这法那规定,但是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电气都是事业单位,国家拨款的,所以能做到这个程度
: 你想让国家拨款补贴你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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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早被吓跑了。说物业是hsh,空穴来风吧
【 在 jindx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所以你认为,目前的物业公司存在1)人员重复和冗余;2)所有事项外包,差价惊人 的问题
: 按此逻辑,只要成立一个物业公司,1)没有重复和冗余的人员;2)很低的差价外包甚至自己来做,那么,就可以有惊人的利润,这没毛病吧
: 那么,有这么好的事情,你为什么不成立一个呢?或者说,资本为什么没盯上利润率这么高的一个行业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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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的小区,要么是大院有补贴,要么几毛钱的物业费只有一个人干点特别基础的物业服务,但是只要这个人不走,就觉得比送外卖合适对吧,即使收入不高但工作强度小
这种小区很多工作是居委会在做,比如垃圾分类。
居委会适合干现在物业的中介工作,他们的跟物业工作有重叠,有没物业他们都参与,所以物业是个冗余机构。公司不适合干物业,比如水电气提供的是专业技术服务,核心不是跟人打交道,不必经常找居委会。但物业的很多事没有居委会和街道就不好推进,反之一样,比如垃圾分类的例子。
居委会和街道不想干是另一回事,苍蝇指着小混混站台挣钱,但这是不合法的,比如法律规定小区收益归业主,但是被物业搞的账目不清,收益没了,房子老了没钱修,让业主再出钱修,业主的钱能再次收上来吗?如果叠加经济不好,房子也老旧不好住了,不可想象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业是盈利的,你这一句话就存在错误
: 你知不知道北京很多2000年以前小区,物业费都是几毛钱的?包括我住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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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angjiangsh FROM 223.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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