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原创]事不大但是恶心
嘿,大家好!最近是不是有不少小伙伴在纠结,固定利率到底要不要转LPR?尤其是9月25号LPR转换开放后,大家都想知道利率到底怎么降。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看看银行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固定利率转LPR,折扣会被抹掉吗??
首先,咱们得搞清楚一件事:如果你现在用的是固定利率,想转成LPR,那折扣可能会被抹掉或者大幅减少。举个例子吧,假设你的固定利率是4.15%,按照2019年的LPR计算,加点是-65BP。那按照这个算法,下个定价日的利率应该是4.2% - 0.65% = 3.55%。但是,如果银行抹掉你的折扣,转LPR加点就变成了4.15% - 4.2% = -5BP。由于当前利率已经低于LPR,暂时不会调整,但以后如果LPR上涨,利率也会跟着涨。
固定利率上浮的小伙伴转LPR后利率能降不少!?
不过,对于那些固定利率上浮的小伙伴来说,转了LPR后利率确实能降不少。这个还是要点赞的!
个人观点:抹除折扣不太妥当??♂
我个人觉得,抹除折扣这个操作有点欠妥。首先,这没按照2019年30号文来执行。这个文件是转LPR的唯一官方文件,银行这次并没有按这个来计算加点。有些小伙伴可能会说,按这文件不能再转LPR了,是银行又给了我们机会。这个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如果银行不给再次转LPR的机会也没问题,但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是官方的政策,还是要执行的。不转LPR,银行依然可以有公式算出固定利率的调整方式。
其次,银行强行把转LPR设置为了享受这次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的前提,又在转LPR时抹掉合同约定的折扣。这个观感确实不好。如果解释为利率下限政策约束不得不抹除折扣,仍旧说不通。实际上完全可以保留折扣,先按政策调整到下限,待重定价日再随LPR和减点变化。
违反合同原则和政策精神?
一般来说,政策变更不会损害过往客户的利益。这也是为何上次年固定利率转LPR时保留了折扣的原因。这次抹除折扣,实际上违反了合同原则,而且跟这次降利率减负的政策精神也不符合(当然了,如果这就是内部收到的官方政策那就另当别论了)。最近一周才开始改变口风,有些银行甚至一开始显示了负数减点,然后又将减点那一行隐藏。
不同的声音?
有不同的声音很正常。如果说上次转LPR有些小伙伴没转所以要承担苦果,那完全没问题。但是有些小伙伴将保留折扣的诉求或者投诉视为贪心甚至是期待按闹分配,这个实际上不太客观。有房贷的小伙伴期待减负没什么问题,过去享有折扣那也是历史政策允许的。基于上面的解释,抹除折扣确实也有不妥,合理的表达诉求并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了,争取提前还贷才是王道。
总结?
以上就是我对固定利率转LPR的一些个人解读,大家还是以官方解释为准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法,欢迎留言讨论!
应该不只你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好像只能央行来进行解读了,想办法给央行反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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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86.*
假设按你说的当时是自己操作改固定利率了,在23年央行又发文允许改回LPR了,这个时候加点值给清零了这个有什么依据呢。
你的情况和我这一样,现在能够3.3完全是因为24年央行又发的文首套的又降了30个BP,不然现在就是3.6,相当于基准利率降了1.3%(4.9-3.6),我们才降了0.565(4.9*0.85-3.6),一旦利率进行上行通道很快就比固定利率高4.165(4.9*0.85)了,这不合理,也没有根据。
如果按照加点值-0.635算,你的利率应该是2.965%,没有任何条文说当时选固定利率的现在转加点值就应该清0。
而且只有农行给清零的,别的银行都给保留了吧,这个我没有调查,如果有类似的能否说下。
【 在 xiaday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用意难平,我也是农行贷款,16年贷的,85折,算起来4.2多。当年选的时候政策是不做选择默认转成LPR,需要手动选择才能改成固定利率,我就是选的固定利率。
: 农行没有提供证据,可能有瑕疵,但是这东西都是总行统一跑的数据,不会把你一家跑错了
: 现在我的利率已经3.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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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75.215.*
转固定利率你还有什么加点?
至于后面出文又能改回LPR,我没看到任何文件说还要带着之前85折的加点,你要是找到了发出来,我也去找银行要
【 在 paranorm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设按你说的当时是自己操作改固定利率了,在23年央行又发文允许改回LPR了,这个时候加点值给清零了这个有什么依据呢。
: 你的情况和我这一样,现在能够3.3完全是因为24年央行又发的文首套的又降了30个BP,不然现在就是3.6,相当于基准利率降了1.3%(4.9-3.6),我们才降了0.565(4.9*0.85-3.6),一旦利率进行上行通道很快就比固定利率高4.165(4.9*0.85)了,这不合理,也没有根据。
: 如果按照加点值-0.635算,你的利率应该是2.965%,没有任何条文说当时选固定利率的现在转加点值就应该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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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206.*
感觉你很专业,但是有些内容没有看懂
加点值清零我仍然觉得没有根据,央行和金融监管局没有给出指引啊,农业银行自己随便搞的吧
【 在 xw2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嘿,大家好!最近是不是有不少小伙伴在纠结,固定利率到底要不要转LPR?尤其是9月25号LPR转换开放后,大家都想知道利率到底怎么降。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看看银行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 固定利率转LPR,折扣会被抹掉吗??
: 首先,咱们得搞清楚一件事:如果你现在用的是固定利率,想转成LPR,那折扣可能会被抹掉或者大幅减少。举个例子吧,假设你的固定利率是4.15%,按照2019年的LPR计算,加点是-65BP。那按照这个算法,下个定价日的利率应该是4.2% - 0.65% = 3.55%。但是,如果银行抹掉你的折扣,转LPR加点就变成了4.15% - 4.2% = -5BP。由于当前利率已经低于LPR,暂时不会调整,但以后如果LPR上涨,利率也会跟着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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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75.215.*
4.15% - 4.2% = -5BP,这个加点值的计算看不懂
感觉加点值应该在初期当期计算,而不是随后变化动态算的
【 在 xw2ti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嘿,大家好!最近是不是有不少小伙伴在纠结,固定利率到底要不要转LPR?尤其是9月25号LPR转换开放后,大家都想知道利率到底怎么降。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看看银行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 固定利率转LPR,折扣会被抹掉吗??
: 首先,咱们得搞清楚一件事:如果你现在用的是固定利率,想转成LPR,那折扣可能会被抹掉或者大幅减少。举个例子吧,假设你的固定利率是4.15%,按照2019年的LPR计算,加点是-65BP。那按照这个算法,下个定价日的利率应该是4.2% - 0.65% = 3.55%。但是,如果银行抹掉你的折扣,转LPR加点就变成了4.15% - 4.2% = -5BP。由于当前利率已经低于LPR,暂时不会调整,但以后如果LPR上涨,利率也会跟着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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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75.215.*
不太了解,但是如果转了LPR,把之前应该享受的折扣抹掉,感觉不太合理。。
【 在 paranorm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字发不了,发图片吧[upload=1][/upload][upload=2][/upload][upload=3][/upload][upload=4][/upload][upload=5][/upload][upload=6][/upload][upload=7][/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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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51.100.*
能走到起诉判决这一步已经是很大进步了。 很多地方根本就让你知难而退了。
【 在 paranorm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字发不了,发图片吧[upload=1][/upload][upload=2][/upload][upload=3][/upload][upload=4][/upload][upload=5][/upload][upload=6][/upload][upload=7][/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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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
我从两点答复你:
1.在2024年5月份操作转LPR的时候生成了一份补充协议,在我主贴里面有,协议里面写了按照加点值为-63.5BP执行,这是我理解加点值还是应该按照当时85折的加点的基础。
2.央行的2019年30号文说了浮动和固定只能改一次,后来央行又在2023年发文允许又能改LPR,按照央行2023年总则是固定利率的先转成LPR,然后借贷双方进行协商。后续各商业银行各自发公告,各家银行都一致是按照原贷款合同当期所在城市的最低利率算,就农行各路是按照加点值为0算。而这个利率下限我们个人借贷者找不到依据,但当时一般城市都是 7 折,北京就是 7 折,如果按照7折算我也认可。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 在 xiadayu 的大作中提到: 】
: 转固定利率你还有什么加点?
: 至于后面出文又能改回LPR,我没看到任何文件说还要带着之前85折的加点,你要是找到了发出来,我也去找银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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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我们一方面是要维护利益,另一方面也是想测试一下这个系统的运转,怎么说吧就像前面有人回复的那样,就是有草台班子的感觉,央行也没有把这些东西理顺,相当于这个体系给后转LPR的人挖了个坑,而没有办法去讲道理
【 在 madeinchina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走到起诉判决这一步已经是很大进步了。 很多地方根本就让你知难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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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这个我早就见识过了。
分享下我的经历,五年前投过一个p2p暴雷了,实际上平台没跑就是不给钱了。 然后过了几个月就发公告说监管要求良性退出。 就只给本金收益不给了。 之前的合同写的本息担保也不认了。 那时候人心惶惶有些投资的认为能拿回本金就不错了就认了。 还有一些和我一样觉得是平台故意不给,僵持了两年最后按照银行定期存款给的。 搞笑的是,如果这时候你不接受,那你变成那个不守规矩的人了。 平台方却是仁至义尽,一脸无辜。
【 在 paranor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一方面是要维护利益,另一方面也是想测试一下这个系统的运转,怎么说吧就像前面有人回复的那样,就是有草台班子的感觉,央行也没有把这些东西理顺,相当于这个体系给后转LPR的人挖了个坑,而没有办法去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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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