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卖房子遇到小人被起诉,心有不甘请求大家支招。
如果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那签了干嘛!
这6万很值。
第一根治你不遵守合同,没有契约精神的鸡贼行为。
第二根治你不仔细看合同的毛病。
买家一点问题都没有,反观你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如果你预判买房慢,那你就应该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推迟,在总房款上让步换取别人同意。但你又想卖的高,又想占了房子。违约金就是制止你这种鸡贼行为。另外你想当然以为别人没有损失,为自己的鸡贼行为辩护,说不定人家已经损失很多转手租卖出去的机会,再说别人损失不损失和你鸡贼行为有关系吗?这是别人正当权利。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卖方,卖掉唯一住房再买。合同规定6个月我方迁出户口,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五,签合同当时我提出异议违约金过高,我方存在不确定性,对方女人说不要钱,对方男人说不会按照这个违约条款,到时再商量都行(对方坚持不同意把这句话写在纸面上,但我录音了),表现的很好沟通样子,在这基础上我才签的字。 后来快到合同期限时我两次找买方进行沟通,买方态度不好,坚持要高额违约金,不承认说过不要钱的话。最后等我买到房再迁出户口共逾期51天。买方没有结婚也没孩子,对他们来讲没有任何损失,但是还是起诉了,起诉我按合同违约金20多万。
: 可能是我大意了,认为法院不会支持买方这种不诚信不友善的行为,录音还有中间沟通证据都提交了,但最后竟然判我方赔6万。我查了一些案例,那种故意好多年不迁出户口的才赔几万块钱。我这种情况能判这么多实在不甘心了。请求广大网友支招。
: 补充一下:这事情发生在公共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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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打赌,你这房子卖价肯定合理的。买家能给高价肯定也考虑你承诺的户口快速迁出的因素。最后合同成交价是双方综合考虑后博弈的结果。结果后面出来,你说你户口迁出存在不确定性,把这个不确定性的损失让对方承担。
实质是是你不认为不确定性的事件有价值,不需要赔偿。自己占着不确定性的利益,却又不愿付出代价。你看你举的个案例子也是拖延十几年的老赖才是赔几万,把自己都比作老赖,自己才2个月,理应不陪。完全都是从自己角度出发。看不到别人可能转手卖给有小孩的迫切入学的高价新买家的机会。
你觉得买家没有损失,岂不知人家可能错过几百万的生意
最后几百万的大交易,法院判违约赔偿几万,还不是很小么。换其他工业交易早就是总价20%的违约金。
自己违约还说对方小人,也是醉了。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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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不要信口开河。房子价钱已经进行了让步,因为交房时间是8个月,户口是6个月,为什么是6个月也是我随口说的6个月差不多,但存在不确定性。对方就说那就按6个月写吧,看到违约金条款后我才觉得不妥,对方说不要钱就是督促我尽快迁出去,这种前提我才签的字。 我哪里鸡贼? 提前告知风险,预见会发生逾期提前告知并主动2次协商赔偿他们的损失,对方不仅不承认之前说的不要钱,还狮子大开口要高额赔偿金。 口头一套背后一套,这就是你所谓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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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你既然表达了“对方如真有损失,你可以赔偿”,那按照合同,对方的真有损失就是20万,法院判了6万,我觉得已经对你很好了,少给14万。你赔偿就是了。
你自己口头承诺不遵守?还是你认为别人真没损失?
【 在 buxiaode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家明知户口有不确定性还买,说明他可以承受风险,口头说不要钱说明这个风险很小可以忽略。实际上也是他们就是无任何损失。 既然说过不要钱,我才逾期51天,从口头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来讲,我是认为不赔偿。但同时也表达了如果对方真有损失我可以赔偿损失,也是我对我自身逾期的一种责任担当。这个社会不知道怎么了,背弃口头承诺,见利忘义的人竟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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