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动183,应缴是183中的概念,是183说的应缴和实缴是两个东西,而不是29号文说的应缴不是实缴。
你看29号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根据183现对183实施规定如下。
183如果肯改分母定义,一切自然而然。
如果183不改,谁都不可能平白无故在实施条文中把应缴定义成等于实缴,毕竟183明确了那是两个东西,那么凭什么能变成了一个呢,相当于下级伸手动了上级说的事,那怎么敢呢。
还有就是无论183还是29,都不能靠打官司。
法庭只能而且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条文,并不存在所谓因为条文不公平或者不合理就可以判定条文无效的概念,就像人不能通过打官司推翻今年的养老金上调规定,公平和合理的概念在这里并不适用,只有合法和有效的概念。
那么想打条文本身只有去走历法程序,就是提议案-然后审议讨论-然后表决签署-最后公布实施的那一套完整流程,法庭没有这项功能。
换句话说,就养老金核算的行政附议事实上只适用于算错了的,不适用于算法本身,关于那东西的附议可以说注定了会输。
【 在 only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183号令的事情 是29号文
: 走立法程序 指出29号文不合理 逐级打官司 理论上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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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