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清晰明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退休不需要离职证明,你想如果是职工退休,那么人一直到退休当月仍然是公司名下员工,是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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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局只有在稽查社保缴费的时候才会翻查过往雇佣关系,查社保的跟办退休的是俩部门,办退休的人不管闲事,所以只管审查退休本身,只使用社保记录,不翻查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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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可以单位办也可以个人办,单位办是通过单位账号登录社保,那么意味着存在雇佣关系,所以让贴合同,我自己是理解那个合同主要是针对女工人审查用,其他情况的合同没意义,社保局本身并不需要合同来证明雇佣关系,他们默认交职工社保的都是职工,不关心具体是谁交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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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办的话是自己的账号登录社保网站,然后自己去点那个职工退休一件事,我没试过,但是我自己登录的话能看到公司给办的业务以及结果,也就是那个系统本身是跟着当事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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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从常理推论,会个人申请退休的,一定是北京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人家不存在合同,不可能要求合同。
: 至于外地户籍的人,北京不让他们交灵活就业,除非搞个无雇员经营注册,那样其实仍然出现了单位。
: 至于有单位的职工,甭管户籍是哪里的,他们点个人办理没啥意义,因为就算自己吭哧吭哧的点,最后仍然要通过公司给交当月社保,必须等公司缴清费用后,才能真正给做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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