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实务经验,但是这种商誉减值,是基于未来现金流求现值的计算方法,我猜想的话,应该是有一个可以普遍接受的算法的,如果做的太过分,税务局也会查你的,不知道有没有做过实务的同学说说商誉的情况。。而且这个可能会形成税会差异,会计上人为的商誉减值,税法上可能不予承认。这个要有税务经验的人来分析分析。
【 在 hgoldfish (老鱼)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如不是上市公司呢?岂不是公司的利润可以随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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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hangsu FROM 117.17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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