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清华校花爱上送外卖的我 + roseven
身体大好了么?
好了的话就继续写啊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我是我,
: 不过零件已经换了,也不知道忒休斯之船还能不能叫这个名儿。
: 求提出批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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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48.133.*
写得不错啊,继续别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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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08.113.*
以前还有你的专版 现在好了,看到真高兴!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我是我,
: 不过零件已经换了,也不知道忒休斯之船还能不能叫这个名儿。
: 求提出批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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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36.233.*
呀,这 id 眼熟。身体恢复了?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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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108.77.*
呃呃,只打算写3章,然后去找编辑内投。
如果内投过了就继续写。
【 在 xiaoda 的大作中提到: 】
: 写得不错啊,继续别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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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213.182.*
赞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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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到半路上便已狂风大作,俄而雨点纷纷。我的膝盖也隐隐作痛。 刚刚不该吃香菇的。肉和香菇嘌呤都太高,受不住。
: 我顶着一阵雨到达药店,取了药,然后穿上雨具。
: 是高血压药。XX地平,最便宜的药之一。
: 我叫老西,今年44岁,是个外卖员。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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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7.*
后面呢?不要太监了
【 在 roseven (罗思文)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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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零件已经换了,也不知道忒休斯之船还能不能叫这个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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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63.*
如果内投不过就会太监。
求问大家问题啊,就这个类型,第一人称好还是第三人称好?
【 在 lcgogo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面呢?不要太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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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213.182.*
求求大家给点意见吧,你们喜欢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
【 在 xiaoda 的大作中提到: 】
: 写得不错啊,继续别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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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213.182.*
就这三章了,求大家给点意见
我寻思第一人称代入感强一些。但第三人称可以写出主角所不知道的心理活动和细节描写。
不知道你们喜欢看哪种人称。
我打算改好后就去求内推了,如果顺利的话起点或者番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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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吃过饭后我匆匆忙忙地就出门了,跟所有人一起。
一般说来,我们外卖员10点左右就得吃饭,否则就会耽搁中午的生意。喜欢送早餐的除外。我一般不送早餐,因为晚上的单价更高。
这顿饭在时间上称之为早饭,但跟早饭不一样,更像普通人的午饭。
今天雨后放晴,不冷不热刚刚好,骑快了还能感受到些许湿润的凉意,真是个好天气!
只可惜,要是胃不痛的话,今天几乎就算是完美的工作日了。
像有人用小木柄缓缓地刮你的脏器内壁。钝痛钝痛的感觉,能忍但不舒服。
今天中午不知轮到哪个家伙煮饭,太硬了。我还是适合吃软饭!
饭不合胃口,我还是勉力吃完了。如果不吃的话,小心路上低血糖。
有人说低血糖了就点杯奶茶呗?
说来奇怪,我和兄弟们也探讨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外卖员不肯点外卖呢?
明明点外卖的话会很省时间呀。
大部分人的回答是省钱。
理由则各种各样,有要给老母亲治病的,有娃要读书的。
之前有个和我们租一起的哥们儿最惨,他边打工边攒钱,为的是找自己失散的娃。
之所以选择外卖,原因很简单,因为外卖员天天在外面晃悠,要是能看到疑心相似的,右手一拧,骑着电驴儿就追上去瞅!
那么催人泪下的故事,那哥们儿却讲述得很平静,仿佛是别人的孩子丢了一般。
可惜呀,没几个月他就到别的城市去了。多好一哥们儿——除了晚上睡觉鼾声有点大之外。
我们群里,只有小高常点外卖。他就是我说的那个跟女朋友天天开开心心送外卖的年轻人。
也只有他不叫我老西,他叫我老赵。
他说他是广东人,这个话在粤语里面着实不好听。
我说我知道,外号而已,大家随便叫的,也没恶意——这里也不是粤语区。
但我因此也知道他是个善良乐观的孩子。他还不到20,要论真他还得叫我叔。
不过老赵这称呼已经很给面子了。
他还没在大染缸里浸泡几次。
巧了,正提起小高,小高就在群里发消息了。
“诸位大佬,你们今天跑了多少?”
今天是跳到红勾的第一天,群里凡是跳槽了的,都在比较,看看与老东家相比,收入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我看了看我的app数据,现在是中午12点16分,我已经跑了一百出头。
还行。估计会比黄鼠那时期好一点。
“还不到100。你们呢?”
在一群人的回复中,小高发了个呲牙的表情。
“哈哈,本日战神非我莫属。我现在已经197了。”
他还发了截图证明。
“厉害啊。”我佩服地说。
年轻的肝就是好。他能从早上6点干到半夜!
我肯定不行,如果我这样不要命,第二天肯定累得直不起腰来。
身体的确不如年轻人,但我也得努力赚钱,我还有最后一笔欠账没还清。
说真的,我找上我老同学借钱的时候,我真是窘迫到恨不得把头摘下来放裤裆里去。
而那笔欠款我断断续续已经还了好几年了。
十年前借的16000,现在还16000,能一样吗?
老同学坚持不肯收我利息。我也不方便请老同学吃饭,人家有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
上次我还款的时候,只能再给她的娃买了几样高档玩具。
眼看现在还是高峰期,我多接几单。再过点时间再把手机给送回去。
不是我不守信,是我决定晾她们一会儿。
我倒要看看,她们两个高高在上的人物,到时候会不会气得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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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2点40我才来到云松院门口,当值的是我王哥。
朝中有人就是好办事,当然你也不能不懂事。
好比说我,自然跟王哥来了一根。
“吃了吗?”
“吃了吃了!王哥几点下班?”
“还早呢。慢慢去啊!”
我径直上楼,电梯里有只贵宾犬不停地嗅我的裤管,一个贵妇把它抱起来远离我,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她的眼神好像是在说,为什么这种人会进来我们这种地方?
但她什么也没有说,最终只是撇了撇嘴角。
和我这种层次的人说话,会显得她很掉价。
这让我对住在这里的富人有了更深的偏见。
走到大明星的公寓门口,门开着。
我没有进去,门口的地毯已经换了新的,黑亮黑亮的毛皮,看起来很贵。
旧的那条也很美。不带毛,有繁复的花纹,很厚很软。不过我昨天蹭了几脚,蹭脏了,应该是去洗了。
也可能是丢了。富人的观念,我哪会知道。
我提起声音大喊:“你的手机!”
大明星露出了脸。她今天同样美得令人屏住呼吸。
昨天是雨中小荷,让人心怜;今天是雨后芙蓉,让人心动。
这天下怎会有如此动人的女人?又不知是什么样的人能搂拥这如此绝色?
他们是否和普通人一样会吵架?会拌嘴?
金允姗迎了出来,她身着松散休闲的衣裤,里面一件白t,这打扮放普通人身上也就一般,但大明星怎么穿都显得好看。
她脸上满是笑意:“赵大哥,你来啦?”
玄关遮断后面,探出另一个冷面女人。她板着脸,审视地打量着我,用我刚好能听到的声音抱怨。
“说好12点,现在都快1点了。”
我也冷着脸,只把手机递上。
“喏,你的手机。”
我也不奢求得到什么,转身欲走。
金允姗一把拽住我。“别走啊赵大哥,我还没亲口感谢您呢。来,进来吃饭。”
她的手纤细修长,美甲荧粉透亮。抓在我的胳膊上我都不敢用力,怕给她弄伤。
昨天我怎么没注意到这些?
哼,去看看是鸿门宴还是白虎节堂。
考虑到二人的容貌,也有可能是盘丝洞或者白骨岭。
我悄悄地伸进口袋,把手机设置为录音。
我还从来没有偷偷录过音呢,也不知道搁兜里能不能发挥作用?
我走了进去,用大跨步掩饰我的拘束和隐怒。
客厅里拉开了窗帘,屋子里亮亮堂堂,照得中间那盏水晶大吊灯如同星辰倾泻一般。
自我进门后,金允姗不着痕迹地松开了手,她侧着身走在我前面,把我引进去,并向我解释昨日她孤身一人的原因,说是她从酒宴出来,但助理没有衔接好,导致她在街头受窘,还好遇到了我——
我压根儿不信。
靠窗的工艺木桌金红金红,不知是什么材质。上面摆了几道牛排,中间有一只大龙虾。
“赵大哥吃了吗?随便陪我们吃点吧。”
自我进来后,那个清华女就一直没有说过话。
我立在客厅,盯着清华女,沉声说道:“手机我还回来了。饭我就不吃了。我现在就希望听到你的道歉。”
那女孩脸上起了几分愠色:“道什么歉?”
“你对我们籍贯进行地域攻击,你必须道歉!”
“我可没有那么说。是你自己不解释清楚,又不能理解——”
她推了推茶几上早已准备好的一小沓钱,目测大约有一万。她轻轻地朝我这边推了一小段距离,随后双手抱在胸前,不紧不慢地说:“希望这点钱能平息你的心情。”
“道歉!”我不为所动。
“两万!”她提高些音量。
“道歉!!”
金允姗出言缓和事态:“用完餐再说吧。”
“进口牛排呢。赵大哥,您多少吃点,就当是我们的谢意……”
我看了看那些银色的刀叉。坐下去不会用的话肯定会很丢脸。
但我又不怕丢脸。在社会里我这种底层,哪还有脸?
这就是你替她出气的方式吗?看我像个小丑一样地吃东西?
真是软弱无力的攻击啊!连我的防御都没破呢。
随着金允姗的话音,那边也在提高报价:“四万!”
清冷女人的声音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始终是平平悠悠地。
“四万不少啦,应该抵得上四五个月的收入了吧。如果你同意我现在就转给你。”
大明星则不停示意我坐下吃点。
我用手抓起一块牛排,送入嘴满不在乎地咬了一口。
有点凉了,但肉质还挺好,蘸汁很丰富,直流到我的胸前。
我拿手蹭了蹭,把剩下的扔回盘子,浑不在乎地说:“心领了。就此别过。”
“五万!”
“你搁这打麻将呢!祝你发财!”
在走出玄关前我甩下最后的话。我看到她俩脸上露出错愕的神色。
爽!
还没出云松院,刚跨上电驴我就后悔了。温柔的凉风吹走了我的愤怒,只留下了一地的现实。
五万块钱,足以让我还清老同学的欠款,我也能换个好点的电瓶车,剩下的钱还能租个单人房间……
哎,其实道不道歉也没那么重要,我本来也就没有脸面!
现在再回转上去找她,不知行不行?
如果是早十来年,我肯定为五万折腰了。可惜——
我已经在淤泥里摸爬滚打好多年,早已心如顽石!五万元也许买得了我的尊严,但五万扳不回我的顽固与执拗!
我暗叹一口气。就当是做了一个中彩票的美梦吧。
多少次从这种美梦中醒来,都是这种感觉,空荡得窒息,像是被夺走了肺一样。
对了,说到彩票,待会儿顺路买一注去。
我当然知道买彩票是纯亏钱,听说买两块大约会亏一块钱。
但我们外卖员有不少都挺热衷于这个,甚至还有买字花的。
那一块钱可是我脱离泥潭的救命稻草!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天早上,还不到七点,我被持续的铃声给惊醒。
: 其实是同屋的兄弟嫌我的手机太闹,朝我扔了个枕头。
: 一般来说,外卖员起码都是半夜三点才回家睡觉,早上十点过才起来,洗漱,吃饭,然后上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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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roseven FROM 171.213.182.*
FROM 171.21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