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清华校花爱上送外卖的我 + roseven
/bless
前三章写得是挺好,我这种老白看着还行,不过我觉得闹闹的评价似乎更正确一点,现在可能大家已经到了不相信没有金手指单靠奋斗(运气)就能成功的年代了。
【 在 rose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我是我,
: 不过零件已经换了,也不知道忒休斯之船还能不能叫这个名儿。
: 求提出批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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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引入上帝视角,想在第一人称把线索交代清楚都很难。
何况现在网文读者对文青容忍和被小小愚弄容忍度低,纯第一人称很容易让读者不爽大骂。
大部分还是以主角视角(第三人称)为主,必要时引入上帝视角描写第三方。
【 在 smallfami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我这个读者来说,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无所谓。
: 只要写得好,都爱看。
: 但对你这位作者来说,第一人称想要写好长篇小说,难度比第三人称高得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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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大概要八万字才随机给流量?
【 在 forthehorde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番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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