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克林顿做伪证是怎么逃过弹劾的
性骚扰才算,女方意愿很重要。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潜规则下属在美帝不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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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31.*
这么说,
找个足够牛逼的律师,基本可以免疫伪证罪。
“我不要你们认为,我只要我认为”,
然后看律师的嘴炮吹毛求疵地撕就行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你没搞清楚法律的基本规则
: 这里不是qj罪,而是伪证罪
: 如果是qj,只要多数人认为强迫咬也是qj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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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26.*
插入了说没插入,这种当然很难圆回来;
但插入了说没性关系,这个还真能掰活掰活。
只要雇主肯撒钱,律师够牛逼,是可以搏一搏的。
只需证明:
“被告从小到大的主观认知里,插入跟性关系并不画等号。”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前面说了,仍然要有基本的依据呀
: 就像你插入了,你怎么认为是不是性关系都没用
: 但是咬是不是性关系,这是有合理争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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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26.*
你在32楼已经说了,
只要有百分之几的人相信他提供的证人证据,
只要无法证否他对插入的主观认知,
就可以以此为基础做伪证罪无罪辩护。
如果面对参议院,基本就没事;
面对陪审团,确实需要搏一搏,
这取决于他提供证据的完备性,以及一些运气。
只要能找出一大堆人(包括若干名人)给他作证,这货对性的的认知就是很奇葩,其实胜诉的概率并不会低的。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律师要说服的是陪审团
: 一般情况是12个普通人
: 要审总统是100个参议员(这种情况他们必须考虑选民会不会抛弃明显乱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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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84.*
法庭是要讲证据的。
你不能一句“是个人都知道”“全村人都认为”就把被告直接拍死了,那还审什么审?辛普森还会判无罪么?
伪证罪作为主观认证的罪,既然被告律师拿出一堆证据证明被告的认知与大多数人不同,检方当然也要用证据来说明被告的认知与大多数人相同。
你可以去找被告生理课的作业试卷,或者曾经表达过的言论作为证据,而不是“我不信你是个奇葩”这类粗糙的认知证据。
类似的还有“精神病鉴定”这种bug证据,这玩意儿古今中外都有人用。经常侮辱吃瓜群众的智商。
但程序上它就是有效证据,法官要认,陪审团也得认。
前段时间有个monkey80买房碰到个安定医院的精神病无赖,他就是没辙,
大家骂来骂去又能如何?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在于咬是不是性关系,只咬过的女的算不算处女,本身是有争议的
: 随便可以找到百分之几的正常人支持。
: 而插入不算性关系,认可的千分之一的人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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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