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你纠结于,有法官法,可以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而不是只有按你要求所谓“净化掉”一棒子打死,才是合理适当的。具体情况,说多了你也不想明白,如果任何错误都要犯错者身败名裂甚至死无葬身之地才是不轻纵么?那错罚相当,还要不要?我当然谴责这种错误适用法律,蓄意打击报复的。但不等于这种污言秽语咆哮公堂因前述错误做法就事实放过惩处了。谁闹谁有理不也是群众意见很大的么?弄个年老女性恶心你,还判不了没人敢抓,这不是很常见么?这会儿又不说老实人吃亏了
于失心疯了,瞎判?我认为就是气坏了,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明显的问题,当然是作风问题,认识问题,公权私用,性质恶劣,而不是仅仅什么业务能力。但,正是因为这是对人民公仆的高标准严要求本身,让其性质恶劣,不然对于普通人,被这样污言秽语几个小时的侮辱,冲冠一怒不惯着私斗报复,不也是很正常?不也是突破了法律底线?所以,即便有理解的声音和认识,也没什么稀奇。杨某花现场辱骂、诅咒法官的视频,也引发网友谴责和对理性表达诉求的讨论。法官有责要追究,逾越法律底线辱骂者也应受到法律惩戒。事实上,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与法律判断始终是契合的。表态:杨某花的行为太恶劣,难以接受!的大有人在。也有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她的行为甚至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本可以刑事追责的。
最后,不从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作为切入点,而是揣测诛心什么为官方、上位者发声是什么角色,不知道是何心理?谁有什么思维給别人贴上什么标签,就是谩骂侮辱,污言秽语也合理了?然后这种标签的人少有反唇相讥就该被封了?观点原罪呗?双标呗?为何总是要来主观决定客观那一套呢?
【 在 ferru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往下说就不可避免那些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主观要素。我也不愿意跟满口伟光正的天上人汴京。
: 我个人是情绪稳定那一波的,尽管我也不喜欢诸如封存这种事,但还可以观望一下后效,没到需要立马输
: 出负面情绪发泄的程度。所以我是可以暂时认可你所说言论的,至于以后是否会有坏的变化还要再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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