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组织的战斗力强,扣帽子能力一流。
js的大标语还有各处遗存,也是高票通过,4+4哪个不是高票通过,被人质疑就开始有组织扣帽子洗地不是。
第八十五条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三中荃荟是千年十月,修改案是去年6月就已高票通过密集宣传了的,甚至表决前就已经公布修改说明报告,还做了直播。不是人家让你联系到什么西渡封存,你想的到么?还不是人家让你怎么想你才怎么想?到底谁被忽悠乐于被忽悠一目了然。东拉西扯有什么意义?
: 你胡扯什么强迫西渡只是治安处罚,还好意思让别人看法条原文?刑法难道你看不懂?还是打算无法达成刑事定罪标准的,你要求放过?不能治安处罚?根本毫无逻辑,人云亦云,没人基本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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