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一个系列了
【 在 lingzhishui2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写了一系列20世纪爱情小说的爱情观,发现原来爱情小说全是“反爱情”的,是对爱情叙事一种狂欢式的再构建。《树上的男爵》里,爱情冲撞了自由,《一弹解千愁》里,爱情冲毁了自我,《窄门》里,爱情冲灭了高我……经历过浪漫主义年代对爱情叙事的文学夸张,把爱情捧到圣殿后,后人就很少再在生活理想层面把这颗信仰的明珠降级下来,如今的玛丽苏文学更是把爱情当兴奋剂。爱情的光环是文学赋予的,当然也可以被文学浇灭,只是文学很少直接去浇,而是不断拓展我们可理解的边界,而非把爱情实践成普通人理解下的那种教tiao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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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刚才提到的三本书,《情人》是唯一以爱情名字命名,且写作年代最晚的一本。当70年前,也就是杜拉斯还是15岁小姑娘的那个当下,《情人》的故事是反爱情的,但因为写于老年,杜拉斯与自我和解了,《情人》反而重新回望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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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写出了一种破碎的文字风格,连叙事主体的人称全都是混乱的。沉重、沉沦、压抑的家庭底色和时代背景,把一个小姑娘的人生压碎了。“我在十五岁就有了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我还不懂什么叫逸乐。” 她倔强、心口不一、只承认交易、绝不承认感情……她比大她许多的中国男人更强硬,只交出她的肉体,坚决不交付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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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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