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幽默全方位(MMJoke)|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1/1
|
转到
主题:清华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 (转载)
楼主
|
beihainan
|
2025-11-30 12:07:46
|
只看此ID
【 以下文字转载自 QingJiao 讨论区 】
发信人: shuiyouli (shuiyouli), 信区: QingJiao
标 题: 清华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Nov 30 11:07:11 2025), 站内
--
FROM 223.104.3.*
1楼
|
Castrol
|
2025-12-01 18:12:58
|
只看此ID
如果不是为了解脱吸毒少爷好继承权力,技术上完全可以把涉毒信息单列出来不封存,这点无任何难度
--
FROM 27.17.245.*
2楼
|
scuwjw
|
2025-12-02 14:08:14
|
只看此ID
就是在浑水摸鱼。首先消除违法记录,然后不清不楚的把一些比较严重的行为算作违法记录,比如吸毒。
--
FROM 117.128.58.*
3楼
|
moonwalker
|
2025-12-02 14:26:46
|
只看此ID
查了一下,吸毒行为自1986年就在条例里,这个不算他们弄进去的。
【 在 scuwjw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在浑水摸鱼。首先消除违法记录,然后不清不楚的把一些比较严重的行为算作违法记录,比如吸毒。
--
FROM 111.9.5.*
4楼
|
moonwalker
|
2025-12-02 14:44:02
|
只看此ID
有一点要提出反对:
大多数普通人,究其一生并未被《处罚条例》处罚过。
被处罚过的,是少数,而且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是在社会底层边缘挣扎的人,并不是太在意这些记录。
只有很少数的条款会触碰到社会精英,例如吸毒。而社会精英才是真正关注这些案底的,问题在于要不要为他们开绿灯。
【 在 beihain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shuiyouli (shuiyouli), 信区: QingJiao
: 标 题: 清华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Nov 30 11:07:11 2025), 站内
: ...................
--
FROM 111.9.5.*
5楼
|
newzzdx
|
2025-12-02 23:38:08
|
只看此ID
把一些比较严重的行为,比如吸du,piaoChang,du博拿出不封存就问题不大了。否则我们整天宣传的打击“huangdudu”还有什么意义?
【 在 beihain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shuiyouli (shuiyouli), 信区: QingJiao
: 标 题: 清华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违法记录消除的正当性基础》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Nov 30 11:07:11 2025), 站内
: ...................
--
FROM 122.189.90.*
1/1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