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女方要求有点过分了。不跟男方父母一起生活,还要男方迁就把房子换到女方单位附近,还要照顾女方母亲。除非结婚以后男方可以当甩手掌柜,并且家庭内部的事情主要他说了算,这样才公平一点。
【 在 Fangqing5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临近结婚,出现了矛盾,还是很难调和的那种。
: 背景:大龄男女,交往一年准备结婚,之前感情较好,谈到结婚后房产的问题谈崩。男女均为体制内,男女各自在北南五环工作,各自在沙河西红门有房(男方100平小三居16年次新,现价4.5左右,刚装修完,女方40平开间,23年交房,买入价6+)
: 。男方独子,父母体制内退休,女方母亲一人,有亲姐已婚在京。
: 女方诉求:自己买房时母亲出首付大部分,亲姐姐结婚时没有给钱。现在母亲住在姐姐的第二套房子内,考虑到姐姐以后可能把母亲住的房子出租补贴家用,想把自己的开间给母亲住。要求男方婚前把自己的三居卖了置换到西红门或者南边,可以接受60-80平的房子。自己的开间将来可以给母亲住或者闹矛盾了能有个独处的空间。要求婚后不和父母同住,想要雇住家保姆一直到孩子上小学,估计每月一万,六年。
: 男方回应:可以置换,但是考虑到男方房子附近没地铁,配套一般,将来升值空间有限,女方房子面积太小位置一般,开间将来保值性和实用性也一般,想先把自己的出租在女方附近租一个房子过渡,过两年有了孩子房价稳定后把男女的两个鸡肋房子全部置换一套110左右的新房或者次新,既可以保证居住品质也可以保值(这行情也别想着升值了)。男方只能保证十年内不和父母住,男方父母现在居住在环京一套两居,以后可以和老家的房子一起置换北京,或者在附近租房,也可以去养老院(男方父母都有退休金)。至于女方母亲,男方建议可以继续住在姐姐的房子,可以承担一半的房租(按照市场价)。女方老家的房子可以放弃继承权(可以公证)以补偿买房的首付。也可以将来换房后和女方母亲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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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男女双方的解决方案对方都不满意,难以打成妥协,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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