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法和法治的法不是一个法。
商鞅的法是有人在法上有人在法下的,法上的人负责立法,法下的人负责守法。所谓仁义也只不过是要求法上的人不要竭泽而渔,要一茬一茬的割韭菜,不要连根拔起。
商鞅是要近乎0%的人有绝对的权力,儒家则是要求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没有本质区别,区别在于这个法的度而已。
【 在 chonggsl (chonggsl) 的大作中提到: 】
: 刻薄寡恩的商鞅
: 临睡前,儿子问,妈妈,如果商鞅没有那么刻薄寡恩,他的人生结局会不会好一点
: 我说,是的,孩子,如果商鞅没有那么刻薄寡恩,那他的人生结果也不至于这么悲惨。历史上法家的人,过于痴迷于法家思想,擅长生杀予夺的人,基本上会被社会其他力量反噬,最终不得善终。所以老祖宗一直强调仁义,孟子也说何必只谈利,仁义是更长远的视角里的利呢。而且古代的法家和咱们现代的公检法制度还不太一样,古代的刑罚过度依赖于人治,而人治的最大问题在于,标准不统一,很难令人心服口服。不像咱们现在的公检法制度,通过公安调查取证,检察院起诉,法院最终给出判决。整个过程相对透明、公平、公正,自然怨言也要少一些。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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