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版上各位:同是离异带娃如果再入婚姻,为不影响自家娃的成长是否就要必须分居?
这样的婚姻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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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太长懒得看了。就回复这一段。
看你条件也不差啊,干嘛要做舔狗。
【 在 Costacota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离异有娃但不在身边,娃随其母在其他城市。女离异带女娃,娃上初中。
: 两人认识至今约小一年,但中间因各种原因分分合合三次,其中最长时间达两月之久,基本每次都是男方主动挽回。
: 女方体制内事业单位,收入除房贷和必要的个人支出外几无结余。男方规模以上公司中层,收入差不多应该是女方4-5倍左右。日常相处中包括就餐、旅游等所有支出均是男方负担,且男方会补贴女方遇到的经济窘迫和日常支出,每次都是有求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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