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初咋不让医生开休息半个月的证明呢,反正请假的损失全都能赔。
对方可能认为就一点点碰到,认为你小题大做了,所以我还是认为人伤事故,就应该立法,如果双方谈不拢赔偿,把伤害复制一份到对方身上就行了。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方骑自行车遭遇对方汽车开门杀,交警判对方全责。
: 我方经诊断为软组织挫伤,腿部严重肿胀,疼痛难忍无法行走,经医生建议在家全休三天,后因工作需要勉强拄拐上班,半个月后才脱拐跛行,一个多月后才基本完全恢复。
: 对方怪我方不应骑车距离他汽车那么近,说我方报交警是为了碰瓷,不但自己不予任何赔付,还指使其保险公司理赔员不予沟通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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