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诉讼的事情,如果不请律师非要自己上的话,必须心理强大、证据强大,否则这结局是必然。
至于你的2个问题:
(1)照片并不能证明是在我家拍的
(2)民事追诉期是3年,所以物业顶多能主张2018年底的物业费。
(1)照片的事情,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已经拿出照片举证,你可以提出质疑意见,法庭会审查真实性;你没有实质性质疑意见,法庭当然采信原告证据;
(2)民事追诉期是3年;法律意义上叫诉讼时效,但是物业主张权利后,诉讼时效中断,从最后一次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你说你朋友帮忙交了物业费,那就拿出证据,没有证据就白搭。
整体结论,你这案子,原告主张没问题,法院调解没问题。
但是的确原告庭后提交的证据,你是有权要求拿到副本并提出质证意见的。
庭审两个小时不算啥,很多案件开庭时间都很长,如果案情复杂,多次开庭都是常态。相对来说,你这案情如此简单,消耗2+小时,对于法官来说,的确不划算了,北京基层法院民庭法官,一天需要结案2-3个案子。你这种案情不要10分钟就能得出明确结果,剩下的确是法官付出超出案均之外的时间跟你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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