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先看保单争议解决是怎么写的。如果没约定,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直接向保险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保险人是承保的上海分公司而非处理理赔的分公司。
保险公司是需要提供理赔处理意见的
【 在 greentea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追尾车祸,后车全责(有事故认定单,没争议),我方车上人脊椎骨折做了手术,医疗费赔付没争议,就是住院几天的手术费。
: 现在就是伤残赔付的问题:事故发生地在江苏,受伤的人常住地是上海。按江苏标准这个8级伤残的赔付和按上海标准这个8级伤残的赔付差几万块钱。
: 那保险公司就认为应该按江苏标准赔,我查了下也是可以按照受伤人的常住地,上海标准赔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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